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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强迫劳动的两项核心公约

Press release | 12 August 2022
© M. Crozet / ILO
中文翻译,以英文为准

2022年8月12日,中国政府交存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的批准书,使中国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数达到7项,中国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总数达到28项。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中国批准这些公约,加强了其对尊重、促进和实现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的承诺。

第29号公约禁止使用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要求缔约国各方将强迫劳动行为作为刑事犯罪加以惩处。第105号公约对这一公约进行了补充,要求立即废除将强制劳动作为一种政治胁迫或教育的手段,或对表达政治观点的惩罚;作为一种动员和利用劳动力以发展经济的方法;作为一种劳动纪律手段;作为一种对参加罢工的惩罚;以及作为一种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的手段。

根据最新的全球估计,全球仍有约2500万人在威胁或胁迫下被迫工作。此外,许多工人受到新冠肺炎大流行经济后果的严重打击,更易陷入强迫劳动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特命全权大使兼常驻代表陈旭阁下在交存批准书时表示,“我非常荣幸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劳工局交存第29号公约和第105号公约的批准书。中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保护工人权益。我们批准国际劳工公约的态度是积极、认真、负责的。先前批准的公约都得到了有效执行。今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两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即《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和《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中国一贯反对强迫劳动。自主批准这两项公约,再次表明了中国反对强迫劳动的坚定立场”。

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盖·莱德先生在接受这两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批准书时表示,“我们欢迎中国批准这两项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强迫劳动的核心公约,这两项公约旨在禁止使用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作为一种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的手段。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机会,可以促进中国政府和社会伙伴继续保持势头和进一步努力,打击强迫劳动,支持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人为本的发展和体面劳动。批准两项公约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8具体目标7铺平了道路,该目标呼吁各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强迫劳动,终结现代奴隶制和人口贩运。”

尽管中国此前没有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公约,但多年来,中国已经实施了许多措施,包括在2013年废除了劳动教养;在2019年废除了对性工作者的收容教育制度;在2007年出台了《劳动合同法》,旨在使就业关系正规化,其中包括禁止强迫劳动的具体规定;2007年《就业促进法》在法律上承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将强迫劳动罪纳入《刑法》;以及通过一项打击人口贩运的国家行动计划,由公安部负责监督。

在国际层面,中国支持世界领导人在2017年联合国大会期间发起的“根除强迫劳动、现代奴隶制和人口贩运的行动呼吁”,其中包括承诺努力批准并确保有效实施相关国际公约、议定书和框架。此外,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在促进社会正义和体面劳动方面有着长期的伙伴关系,近年来在南南合作和三角合作方面得到了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