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涉及与其隶籍国或担任该国代表的国家当局的关系方面保护国际劳工大会雇主和工人代表以及理事会成员的后续讨论

继本项议程在第 325 届(2015 年 11 月)和第 326 届(2016 年 3 月)理事会会议上讨论 之后,本文件提出大会决议修正草案以修订 1947 年《联合国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 公约》附件 1,给予国际劳工大会和地区会议的雇主和工人代表以及理事会雇主与 工人理事有限的司法豁免,保护他们在涉及其隶籍国时在国际劳工组织的职权履 行。 邀请理事会批准附件 1中的决议草案,以便提交下届国际劳工大会(见决定草案 第 9 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