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334届会议

关于在涉及与其隶籍国或担任该国代表的国家当局的关系方面保护国际劳工大会及区域会议的雇主和工人代表以及理事会成员的后续讨论

基于理事会第325届(2015年10-11月)、第326届(2016年3月)、第328届(2016年10-11月)和第332届(2018年3月)会议的讨论情况以及按照理事会要求启动的协商进程,本文件提出一项关于修正《1947年联合国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附件一》的大会决议修订草案。修正附件一之目的是为了给予国际劳工大会和区域会议的雇主和工人代表以及理事会的雇主和工人理事有限的豁免权,保护他们在涉及其隶籍国或担任或曾担任该国代表的国家当局时在国际劳工组织的独立性和无碍的职权履行。提请理事会批准附录I中的决议草案,以便提交国际劳工大会下届会议(见决定草案:第9段)。